正如诗人布拉加所说:再没有一个地平线在召唤我,再没有召唤在驱使我。
“解放真的来到了。我的心得到了永远的平静。我真的达到了自由的境界,真的达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
做什么?
俗话说:三十不学艺,我恰恰反其道而行——去美国求学时刚好三十岁。回想当时常令我感到烦恼的一个想法就是:我的一生都在准备,准备做什么事,可一直还没正经做。我还要准备到何时?大概是受了这种想法的刺激,1988年我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就径直回国了。
在我从美国回来之后,我才感到自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工作(创造)。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准备。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我一直在修炼。我的一生一直到1988年,也就是我36岁时,一直在准备。就像一头牛,一直在吃草。现在到了产出牛奶的时候了。36岁,真是够晚的了。
当然,这里面有许多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因素。比如从17岁到22岁,我一直在做体力劳动。虽然我也在一天天极度疲劳的体力劳动之后,尽我所能看书,看马克思的书,看鲁迅的书,看当时硕果仅存的《艳阳天》一类的“文学”书,但是我的生命曾耗费在成年累月的纯粹的体力劳动上。我们当时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凭自己的爱好和能力安排自己生活的自由。
我常常这样想,最幸运的人是这样的人:他在八小时之内所做的事情正好是他爱做的事情。可以说我就是一个这样的幸运儿。
回国之后,我被接纳为中国第一个文科博士后站(北京大学社会学所)的第一个博士后。我以一种狂热的劲头投入了研究工作:毕竟我准备了太久太久。压抑多年的“做事”的冲动猛烈地迸发出来,我一口气搞了十项经验研究。其实,其中的一个已经够我“交差”的了,但是我的研究冲动是发自内心的,不是为了“交差”。这种疯狂劲我现在回头看都有点暗自吃惊。难怪一个台湾社会学访问团和我们座谈,当我谈到这两年我完成的题目时,对方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十项研究的结果是十篇论文,每篇15000字上下。这十个题目依次是:择偶标准,青春期恋爱,浪漫爱情,独身,婚前性行为规范,婚姻支付,自愿不育,婚外恋,离婚,同性恋。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我在两年间搞十项研究疯得还不够厉害:回国之前,我做了个“社会学百题”的备忘录,现在有时还会翻看,觉得自己比当时的气魄已经小了许多。
这十篇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社会学与社会调查》等杂志上,有的被译成了英文和日文,有的题目有新闻价值——如自愿不育和同性恋——常常被通俗刊物和报纸、电台、电视台报道。那天在地铁买了一份小报,上边有个署名“黑娃”的人在头版头条写了一篇关于自愿不育的文章,我一看,里面怎么尽是我论文里的原话,心里不免有些愤愤;可转念一想,人家虽然没指明哪段是出自我的手笔,但该羞愧的是他而不是我。
人如果有东西值得别人一偷,也不能说完全是坏事。尽管上小报有点“丢份”,也不至于就为这点事跟人“叫真”。这么想过之后,心里也就释然。
后来,这十篇经验研究论文被收入一本论文集,取名为《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出版,虽然只印了4000册,我也挺满足的——我还见过只印300册的学术书呢。这本书后来获得了“北方十五省市优秀图书奖”,并且在1998年再版。
我心里清楚,从外面拿文科博士学位回来的人还不多见,因此如一些爱为人指点迷津的朋友所说,回来的人有一种“势能”。问题在于用这种“势能”来做什么。
我之选中经验研究一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具体说来,原因有二:
第一,中国人似乎有一种看不起经验科学的偏向,因此社会科学远不如人文学科那么发达。我们这里的人往往偏爱气势恢宏的高谈阔论,近年来“侃”字的出现频率之高就是证据。而我的抱负是要做一个严谨的社会学家。这些话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想分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但是众所周知,这并不容易,有时真话也挺没劲的。
为了和信口开河者划清界线,我甚至不惜把自己搞到矫枉过正的地步——在我用通过经验调查得来的数据写论文和专著时,有时竟感到可说的和能说的话是那么的少,以致担心自己的想象力已经衰退了。与此同时,我看到那些高谈阔论的研究,就为别人捏把冷汗。人家的一个小标题,在我看来已经够研究一辈子的啦。
我潜心经验研究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国现在社会学的经验研究还不规范。有的研究不信不实,在方法的运用、研究的设计方面尚有不少欠缺。我毕竟是实实在在地学了六年社会学,看到这种现象就感到了一种挑战。这就像看到有人一手持一根筷子吃饭,谁都想给他露一手用筷子的绝技一样。
用这样的方法,我们又做了男同性恋的研究。我们是指我和我丈夫。这个题目颇遭同行和有关部门诟病。从搞调查到出书,遇上了不少头疼的事。好在研究的成果终于写成专著,在香港由天地图书公司出版了。假如我们能沉住气的话,还可能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直到现在,我还不理解那些诟病出于什么动机。同性恋者不是人类吗?同性恋不是社会现象吗?社会学到底该做些什么事?不管怎么说,我在完成了这项研究之后还想做女同性恋的研究,只是苦于找不到线索。
在当时,做什么样的研究是我常常思考的问题。我对当时文化界的信口开河大而无当十分反感,总觉得中国文化中有一种过于轻视经验研究的倾向。中国人喜欢有气势的东西,比如《河觞》、《人妖之间》等。中国文化从古至今一直对经验研究不感兴趣,所以科学在中国才不如西方发达。所有的文化人都在追求辞章之美、玄虚而飘逸的意境,或者是一种宏伟的气势。
在改革开放之初,很多人都知道我与林春合写的《要大大发扬民主,大大加强法制》等文章,虽然我们当时工作单位的性质(国务院研究室)和全国各大报纸的转载的作用不容忽视,但是当初我们文章大受欢迎很大程度上恐怕是那种投合中国文化的“气势”和辞章之美。而在美国受了六年严格的社会科学训练的我,当时有个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只有气势,没有经验材料做基础的东西在中国实在是太多了。简直可以说,除了这种东西,什么都没有(那是在1988年)。
中国文化传统中一方面看重气势宏伟的东西,另一方面又看重“有用”(必须是立竿见影,学以致用的用)的东西。如果一项研究,既不气势宏伟,又“无用”,就没有人愿意去做。我们社会学经验调查所做的这一块就属于特别不受“待见”的。
比如关于我国同性恋人群的调查就是这样,它既不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因此不够气势宏伟;又不是马上可以拿来派什么用场的东西,因而不够“有用”。许多社会学研究领域就这样成了空白。
在西方任何一所大学的图书馆里,不必说性学这一题目下的图书,就是同性恋这个小分支,就不知道有多少专著。多得我连看都懒得看了。我有心在中国反其道而行,专门做一些这样既不够“宏大”又不够“有用”的研究。我想,某项经验研究是否有用的问题不必过多考虑。有用无用,用与不用,那是别人的事,不是科学研究本身应当过多考虑的问题。
理论并非完全不重要,但只有经验意义上的理论才重要,只有由经验的命题组成的理论才重要。那种气势宏伟的宏观理论不是已经有许多了吗?不是已经太多了吗?我不愿意再去凑这个热闹了。
金西调查有什么气势宏伟的理论?纯粹描述性的东西难道就没有价值?人们可能会觉得枯燥,但是描述动物身体构造、行为习惯的东西枯不枯燥呢?我能不能不受“气势”的诱惑?在美留学时,系里的老师也分两派,一派重理论研究,另一派重经验研究。令人遗憾的是:两派互相认为对方的东西不是“东西”。我们也要像其中一派那样认为经验的东西不是东西吗?
搞描述性的东西很可能会不受人的注意,就像研究昆虫的生活习性不会受到行外人的注意一样。能不能耐得了寂寞呢?能不能做到宁愿默默无闻地去做些经验的研究,也不去哗众取宠呢?
费孝通有一次讲到,社会学要“讲故事(tell stories)”。他说,社会学要研究活的人,会讲话的人,会哭会笑有感情的人。他还说,人生社会就是一台戏,他要我们去看这台戏是怎样上演的。
这一点对我很有启发。特别是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交通困难,经费缺乏)。做这种形式的调查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而且,这种方法也许比花费昂贵的抽样调查更富于成果。我认为,研究的题目应当是有趣的,而“讲故事”就是有趣的。当然,如果把这种方法当作唯一正确的研究方法未免片面。它虽然不是唯一正确的,但却有可能是唯一可行的,而且是有趣的研究方法。
浮士德的精神似乎是中国人特别缺少的一种精神:“我要探究窥测事物的核心,我想得到关于整个存在的知识。我因此牺牲了我灵魂的幸福,甘愿为一个时间极短的理解永受天罚。”中国的精神常常是不求甚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中医的整个底蕴就是这样的——甚至是“难得糊涂”。
在研究的选题问题上,我大费周章。早年那种纯粹出于对事物和对研究方法的好奇心已经离我远去。记得那是在1979年,我27岁时,我平生第一次接触到社会学——美国匹兹堡大学的霍尔兹纳教授和聂尼瓦萨教授来中国开办了第一个社会学夏季讲习班。我内心冲满了求知的冲动,像是发现了一个新大陆。
我怀着激动欣喜的心情设计了我平生的第一个问卷,还记得是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看法。每个问题都是一个陈述句,然后是多重选择:非常同意,比较同意,不太同意,很不同意等等。当时也不懂什么随机抽样,就带着一纸单位介绍信,兴致勃勃地跑到一些位于单位附近的机关和街道去散发问卷。还记得那时的人们傻得可爱,有的人不会在多重选择中选一项“同意”或者“不同意”,而是空在那里,却在每个问题的陈述句旁认真地批道:“这种观点太极端了。”“这种提法是错误的。”我拿着收回来的问卷,为他们对问卷调查的无知和认真劲感叹不已。
在受了多年的正规教育训练之后,我却面临不知做什么研究题目为好的问题。在归国初期,这个问题就开始缠绕着我。到那时为止,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算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自由地做出的选择。
为什么?
每当我想到“存在”的问题时,每当这个问题来到我心中时,选题的事情就不再仅仅是一个选题的问题了,它关系到我是否能做一个自由人的问题。具体说,我选择某项课题首先应当是因为它是我的存在的需求,而不是为了应付什么人和什么事。我首先需要应付的是我自己的存在,不是吗?
每当我想到存在问题时,一切事都变得不是非做不可的了。既然一切都不会留下痕迹,人为什么还要做任何事呢?特别是当他什么也不做也能生存下去之时。
过去激励着我去做事的动力有三种:第一是虚荣心,第二是理想主义,其中有盲目的热情;第三是为获得过得去的社会地位。现在第一点已经淡泊多了,第二点也丧失了很多魅力,第三点已经得到,那么为什么还要去做事,还有什么事是值得去做的呢?我只知道这个问题的不是什么的一半:不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做的事情,不是自己不喜欢而硬要去做的事情,不是为了应付别人的事情。
那么这个问题的“是”的一半有什么呢?我想到了这样三个原则:第一,它必须是能够引起我的好奇心的题目;第二,它必须是能够为我带来快乐的;第三,它是能够对陷于不幸的人们有所帮助的。这就是我后来选择了同性恋问题、虐恋问题作为研究课题的一个基本原因。
回国之后,有时会想想回国的得与失。想来也的确没有太多值得后悔的事。中国毕竟是家乡,而在美国却是流浪在外。做一个客死他乡的流浪客的命运有什么值得羡慕呢?很多人之所以愿在外面乱闯,是因为他们在这个社会中的失败。如果能在自己的故土过一种成功者的生活,我看远比在外流浪强。
回国后,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回来。有段时间,这个问题引起我反感,但静下来,想想留在美国可能过的完全是另一种生活,也不由得问自己,这一重大选择的结果如何呢?答案是:我最大的报偿就是悠闲。回国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过悠闲的生活。我是指:经济上毫无压力,学问上也无外界压力,只凭自己的愿望,可以过一种无欲无求的生活。人在无欲时心情最平静。
一位哲人说:凡是最深远的事物都永远跟生意无关。我最不喜欢和经济有关的一切。无论是有关经济的学问,还是有关经济的实践。我庆幸自己选择了可以衣食不虞的生活方式。在美国,我们要精打细算,在每项消费前要算计;回到中国后,我们不必再那样精打细算,可以比较的随心所欲。
我庆幸的是,挣钱在我的生活中可以变得很不重要,同样值得庆幸的是:花钱在我的生活中也可以变得很不重要。这个不重要有双重含义:第一重是,我不必为了省钱而算计;第二重是,我没有高档消费的压力,可以做到按自己喜欢的标准随心所欲,怎么舒适怎么来。
这第二点并不是人人都可做到的,也不是在每个社会都能做到的。在美国,如果你不努力使自己进入比较高档的生活层次,自己心里就会过不去。而在中国,我不必努力,就可以过中等的生活。高档的生活方式对我的诱惑力不够大,压力也不够大。我还是那个想法:一个人消费的欲望再高,他能睡的只能是一个人的床位,吃的只能是一个人的饭量。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的名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人们的不自由就来自社会——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人可以自由地思想,自由地想像,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可是在社会中与他人打交道,就不可以得到完全的自由。当萨特说“他人是我的地狱”之时,他心里想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在我看来,人的不自由至少有两种主要来源,一种来自生存的需要;另一种来自被人内化的社会行为规范。当人要为起码的生存条件而劳作时,他没有自由;当人已经达到了不必为生存而挣扎时,他就得到了一种自由的可能性,可是观念中的枷锁还是在束缚着他。只有当他真正决定要摆脱一切束缚他的自由的规范时,他才可以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敬佩那些愿意给自己自由的人。我崇拜已经达到自由境界的人。我心目中这样的人并不多。福柯就是其中之一。有一种最富颠覆性的思想,它从叔本华、尼采开始,到福柯和后现代思想家,他们的思想的核心在我看来就是一种追求人的真正的彻底的自由的精神。他们的东西总是对我有一种极大的吸引力。我说不清原因,只是感觉到他们的吸引力。那吸引力的力度之大,使我心神不宁,跃跃欲试。虽然他们的思想有很多差异,也不很直观,但我总能隐隐地从其中感到一种极其自由奔放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在吸引着我的灵魂。
比如有这样一种主张:婚姻、私有制、国家、教会是应当被否定的四大制度。这种主张背后所蕴含的巨大自由精神深深地吸引我。本来嘛,人生在世只有几十年的时间,我们为什么要受外力的束缚,使自己不能“尽欢”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明朝散发弄扁舟”之类的诗句在初读之下就总能拨动我的心弦。
享受人生
在1995年末,我被评为研究员。那年我43岁。在这个俗世上,这是我最后一个世俗的目标。我最强烈的一个感觉是:我从此进入了一个真正自由的世界。正如诗人布拉加所说:
再没有一个地平线在召唤我
再没有召唤在驱使我
我感到自己进入了一个真正无欲无求的境界。在此之前,一个又一个的地平线渐次出现在我的生命之中,不论我往前走了多远,它们总是不断出现在我的眼前:出国,回国,硕士,博士,博士后,副研究员,研究员。无论我心里对这些世俗的目标持有积极追求还是被动无奈的态度,它们都曾是我的目标。而我心底的感觉是,到这一切都结束时,我的生命才真正开始。我曾怀着激动但怅然若失的心情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我曾经幻想:到我真正自由之后,应当做些什么?当然,我只做那些真正值得用我的生命去做的事情。哲人云:“任何事物均无望成为非己之他物。”我们所做的一切也只能对自己是有意义的。最终会是这样。由此,我是不是能够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了呢?
我意识到:解放真的来到了。我的心得到了永远的平静。我真的达到了自由的境界,真的达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虽然评研究员并没有真的重要到如此程度,但它毕竟是我最后一个世俗的目标。以后的目标都是抽象,而不是具体的了。我在43岁时得到解脱还不算太晚。我几乎还有半辈子的时间可以真正地享受人生。
在我获得了最终的自由之后,曾快活地想道:今后我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了。我暗自对自己发誓,今后所做的一切事都将仅仅是我愿意去做的。我要做很多很多很有趣的事情,做我一生都在等待、准备去做的事情。我心情很好,心里有很多的冲动,想做很多事情。
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做一个真正的社会学家,做那些能够引起我兴趣的研究。我愿意把生命用在这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面。我希望自己如此渡过一生:读有趣的书,写有趣的书,听美的音乐,看美的画,观赏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随心所欲地享受生活。
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是一句古话,是中国人的生活智慧。我发现自己已到达了无欲无求的境界。在这时我想到,人生各种活动的动力可以被大略分为两大类,一类事是不得不做的,另一类是自己愿意做的。我已经摆脱了一切不得不做的事,剩下的就只是我愿意去做的事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主要焦虑就是:什么事是我真正愿意去做的。我喜欢在狂风暴雨的日子里,舒舒服服坐在沙发上,抱一本书(必须是好看的书),感受人类最美好的灵魂创造出来的智慧和美;我喜欢听音乐;我喜欢看真正的好电影;我还喜欢写一点东西,但必须是有趣的,是真情实感。有时,我还有一点辩论的冲动,那是当我看到有些事过于荒谬时。有时,我还有一点点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想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别人是怎么过的,怎么想的——这就是社会学在我心中的地位了。
当太阳在外面凶猛地照射时,当狂风大作大雨倾盆时,能够躺在家里的沙发上,随手翻看各种书籍,好就看,不好就扔在一边;或坐在计算机前,有感觉就写,找不到感觉就停下来。这种感觉十分惬意,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找到比这更舒适的生活方式了。
生命意义——无解之谜
一位哲人说:“人必须完全自觉个人在这个无意义的世界中的不合理的存在,才能解脱。”我常常能够深刻感到生命的无意义、不合理。人从来到世上,一路挣扎、追求、修炼,然后就那么离开了。这有什么意义呢?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没有答案的,或者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已有,但是没有人愿意接受它。这一答案就是:毫无意义。既知答案如此,又要勉强自己生活下去,这是一个不可解决的矛盾。
在生命意义的问题上,荣格和海德格尔有不同的看法。荣格认为,对于正常人来说,有什么必要追寻生命的价值或存在的意义呢?这样的问题只是对于精神分裂了的、异化了的人来说才会发生。而海德格尔却认为应当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人就是一种领会着存在的在者”。
从很年轻时起,虚无主义对我就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大到令我胆战心惊的程度,使我不敢轻易地想这些问题。我不敢长时间地看星空。看着看着,我就会想到,在这众多的星星中,地球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人在地球上走来走去,就像小蚂蚁在爬来爬去。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在其中显得毫无价值。
人们孜孜以求的一切实际上都是毫无意义的,或者说得更精确些:最终会变得毫无意义——吃饭对于饿的人有意义,睡觉对于困的人有意义,但对于死人来说,它们全无意义。每个人最终都会死,死就是无意义,生因此也无意义。人为什么要在世上匆匆忙忙地奔来跑去呢?有时我会很出世地想(好像在天上俯瞰大地):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奔忙些什么呢?我仿佛看到,在这小小的地球之上,人海汹汹,日月匆匆,不知人们都在追求些什么。
有一段时间,我的情绪有周期性的起落,差不多每个月都会出现一次“生存意义”的危机。在情绪低落时,就会有万念俱灰的感觉。人怎能永远兴致勃勃呢?一个永远兴致勃勃的人一定是个傻瓜,因为他从没想过他为之忙禄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说过:“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
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以主角菲利浦的口吻说:“人生没有意义,人活着也没什么目的。一个人生出来还是没有出生,活着还是死去,都无关宏旨。生命似轻尘,死去亦徒然。”“万事万物犹如过眼烟云,都会逝去,它们留下了什么踪迹呢?世间一切,包括人类本身,就像河中的水滴,它们紧密相联,组成了无名的水流,涌向大海。”
他还这样写道:“我早已发现,当我最严肃的时候,人们却总要发笑。
事实上,当我隔了一段时间重读我自己当初用我全部感情所写下的那些段落时,我自己竟也想笑我自己。这一定是因为真诚的感情本身就有着某种荒谬的东西,不过为什么这样,我也想不出道理来,莫非是因为人本来就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生命,因此对于永恒的头脑来说,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这些文字总是能打动我的心:“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生命”,“一个笑话”。如果人没有注意到这个残酷的事实,他活得肯定不够清醒,不够明白。人生在“永恒的头脑”看来,就是一场“当局者迷”的荒诞剧。然而,“旁观者清”啊。人们在台上很投入地扮演着悲欢离合的角色,悲壮激烈,他们不愿相信,在“永恒的头脑”看来,那不过是一个笑话而已,他们绝不愿相信。这就是人的愚蠢之处。每个不愿正视这件事的人都是在自欺欺人。
人活一世,都想留痕迹。有人说,人最大的目标是青史留名;有人说,即使不能流芳千古,能够遗臭万年也是好的。说这话的人没有想到:在地球热寂之后,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记得在我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时,曾在日记中写道:我已经留下了第一个痕迹。当时的我没有想到,这个痕迹就像沙滩上的脚印,很快就会被海浪抚平。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宇宙中留痕迹,这是毋庸置疑的。亿万年后,没有人会记得马克思是什么人,别人就更不必说了。
正如哲人所说:“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是不难解答的。人生的目的不过是死亡而已,因为在这世界里生存的一切都是像尘土一样地被时间的气息渐渐吹走……就像在沙漠中脚迹一下子就会被吹没了那样,时间也会抹掉我们存在的痕迹,仿佛我们的脚就从来没有踏过大地似的。”
既然如此,人活着岂不和死没什么区别?是这样的。这就是我对生活最终的看法。当你把这个痛苦的事实当作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接受下来之后,你就会真正地冷静下来,内心会真正地平静下来。你会用一种俯视的、游戏的态度来看人生。
在想透了生活的无意义之后,就要“死马当活马医”了。尽管我们知道生活最终没有任何意义,尽管我们知道人死之后最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们还是可以在我们生存于世的这几十年间享受生存的快乐。尽管生命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但有些事对生命是有意义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对生命有反面的意义;而肉体与精神的快乐对生命有正面的意义。这就是我心目中舒适与幸福在人的生命中的位置。
有一段时间我开始读“禅”,心中有极大的共鸣。禅揭示了生活的无目的,无意义;它提到要追求活生生的生命,生命的感觉。其实,生命的意义仅在于它自身,与其他一切事和人都毫不相关。参禅时,我想到,过去我常常受到世间虚名浮利的诱惑,其实是没有参透。
然而,我又不愿意在参透之后使生命的感觉变得麻木。而是循着快乐原则,让生命感到舒适(没有病痛,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满足) 和充实(精神和肉体的enjoyment)。它包括对好的音乐、美术、戏剧、文学的享用。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个艺术品,让自己的生命活在快乐之中,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追求和计较。美好的生活应当成为生存的目的,它才是最值得追求的。
福柯说:“令我震惊的一个事实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艺术已经变成仅仅与对象而不是同个人或生活有关的东西了。艺术成了一门专业,他们由艺术家这样的专家做出来。但是,难道每个人的生活不能成为艺术作品吗?为什么一盏灯或一座房子可以成为艺术品,我们的生活却不能成为艺术品呢?”
毛姆也曾说过:“我认为,要把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看成不是令人厌恶的,唯一使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的就是美,而美是人们从一片混沌中创造出来的。例如,人们创作的绘画,谱写的乐章,写出的作品以及他们所过的生活本身。在所有这一切中,最富有灵感的是美好的生活,这是艺术杰作。”
生命本身虽无意义,但有些事对生命有意义。
生命是多么短暂,我想让自由和美丽把它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