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一 冒充熟识朋友
许多不法分子采取盗取他人账号,然后联系账号中的同学,谎称买机票、车票等方式骗取钱财。
2017年3月23日,仙林大学城某大学女生娜娜在开学之际收到舍友小梅的微博私信,称自己需要支付回校的机票定金。平时小梅与娜娜经常在微博上交流互动,关系也很好,娜娜未怀疑便直接用支付宝汇款2500元。事后,娜娜找小梅确认到账信息,但无人回复,再打电话得知她并不知晓此事。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报警。
警方提示:QQ、微信、微博这种以网络账号代表身份、“见字不见人”的通讯工具,最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一旦遇到转账要求时,一定要事前当面或电话核实。
诈骗二 冒充在校大学生
一些不法分子常乔装打扮冒充在校大学生,以没带钱、急用钱等方式博取学生的同情进行诈骗。
今年3月4日,栖霞区某大学生袁某报警称被骗。原来3月3日傍晚,袁某经过图书馆时遇到欣欣,欣欣称香港人,作为交换生第一次来南京,因不认路且手机也无法使用,希望借袁某的手机给朋友打电话。结束通话后,欣欣表示朋友正忙,一时赶不过来,而自己身上现金不足,银行卡都未带在身边,希望袁某能先借一部分现金,第二天偿还。袁某出于同情,借了4100元给欣欣。第二天,再也联系不上了欣欣。
警方提示:这类诈骗往往选择银行网点已关门的傍晚或晚上作案,而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往往很容易相信骗子编造的故事,产生同情心,进而被骗。
诈骗三 冒充兼职校园代理
目前,许多在校大学生喜欢做兼职,而诈骗分子经常冒充校内兼职代理,通过推销产品及寻找代理进行诈骗。
栖霞某大学生曹某系大一学生,3月3日下午在宿舍整理内务时,一名自称某公司的代表华某,目前也是该校的校园代理,称为公司做一些产品问卷调查,免费试装,同时为公司物色校园代理。曹某有些心动,便让华某进屋,华某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曹某购买了假冒日化产品共计7200元。然而第二日,曹某的微信被华某拉黑。
警方提示:新生入学后可能会收到很多推销,对方在推销的同时会利用大学生期待在校内有一份兼职的心理,抛出诱饵。因此不要轻信任何广告、推销。
诈骗四 冒充电信工作人员
在校期间,许多大学生经常因手机流量不够而烦恼,有的会从网上寻找低价流量套餐,其实,这正是许多犯罪分子挖好的坑。
5月17日,位于栖霞的某大学生金某上网看到这类广告很心动,加了对方QQ。对方先让金某转账20元,随后谎称需要支付2222元押金,谁知金某转账后,对方便将他拉黑。
警方提示:此类骗局宣传途径非官方,其次,购买通过加QQ联系后进行支付,非第三方支付平台页面进行支付的都可能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