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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文化
  • 《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八》
  • 时间:2020-06-02 11:11:08        编辑:李雨晴        点击量:2485次
  • 起重光单阏,尽玄黓执徐,凡二年。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公元四五一年)

    春,正月,丙戌朔,魏主大会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赏有差。魏人缘江举火;太子石卫率尹弘言于上曰:“六夷如此,必走。”丁亥,魏掠居民、焚庐舍而去。

    故诞世之反也,江夏王义恭等奏彭城王义康数有怨言,摇动民听,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请徙义康广州。上将徙义康,先遣使语之,义康曰:“人生会死,吾岂爱生!必为乱阶,虽远何益!请死于此,耻复屡迁。”竟未及往。魏师之瓜步,人情忷惧。上虑不逞之人复奉义康为乱;太子劭及武陵王骏、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屡启宜早为之所;上乃遣中书舍人严龙赍药赐义康死。义康不肯服,曰:“佛教不许自杀;愿随宜处分。”使者以被掩杀之。

    江夏王义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谟还历城;魏人追击败之,遂取碻磝。

    初,上闻魏将入寇,命广陵太守刘怀之逆烧城府、船乘,尽帅其民渡江。山阳太守萧僧珍悉敛其民入城,台送粮仗诣盱眙及滑台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阳;蓄陂水令满,须魏人至,决以灌之。魏人过山阳,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质求酒,质封溲便与之;魏主怒,筑长围,一夕而合;运东山土石以填堑,作浮桥于君山,绝水陆道。魏主遗质书曰:“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设使丁零死,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减并州贼;氐、羌死,减关中贼。卿若杀之,无所不利。”质复书曰:“省示,具悉奸怀。尔自恃四足,屡犯边境。王玄谟退于东,申坦散于西,尔知其所以然邪?尔独不闻童谣之言乎?盖卯年未至,故以二军开饮江之路耳;冥期使然,非复人事。寡人受命相灭,期之白登,师行未远。尔自送死,岂容复令尔生全,飨有桑干哉!尔有幸得为乱兵所杀,不幸则生相锁缚,载以一驴,直送都市耳。我本图全,若天地无灵,力屈于尔,齑之,粉之,屠之,裂之,犹未足以谢本朝。尔智识及众力,岂能胜苻坚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尔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粮食乏者可见语,当出廪相贻。得所送剑刀,欲令我挥之尔身邪!”魏主大怒,作铁床,于其上施铁镵,曰:“破城得质,当坐之此上。”质又与魏众书曰:“尔语虏中诸士庶:佛狸见与书,相待如此。尔等正朔之民,何为自取縻灭,岂可不知转祸为福邪!”并写台格以与之云:“斩佛狸首,封万户侯,赐布、绢各万匹。”

    魏人以钩车钩城楼,城内系以驱絙,数百人唱呼引之,车不能退。既夜,缒桶悬卒出,截其钩,获之。明日,又以冲车攻城,城土坚密,每至,颓落不过数升。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坠而复升,莫有退者,杀伤万计,尸与城平。凡攻之三旬,不拔。会魏军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军自海入淮,又敕彭城断其归路;二月,丙辰朔,魏主烧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虽可固守,不可出战;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以速其走,计不须实行也。”

    臧质以璞城主,使之上露板,璞固辞,归功于质。上闻,益嘉之。

    魏师过彭城,江夏王义恭震惧不敢击。或告“虏驱南口万馀,夕应宿安王陂,去城数十里,今追之,可悉得。”诸将皆请行,义恭禁不许。明日,驿使至,上敕义恭悉力急追。魏师已远,义恭乃遣镇军司马檀和之向萧城。魏人先已闻之。尽杀所驱者而去。程天祚逃归。

    魏人凡破南兗、徐、兗、豫、青、冀六州,杀掠不可胜计,丁壮者即加斩截,婴儿贯于槊上,盘舞以为戏。所过郡县,赤地无馀,春燕归,巢于林木。魏之士马死伤亦过半,国人皆尤之。

    上每命将出师,常授以成律,交战日时,亦待中诏,是以将帅趑趄,莫敢自决。又江南白丁,轻进易退,此其所以败也。自是邑里萧条,元嘉之政衰矣。

    癸酉,诏赈恤郡县民遭寇者,蠲其税调。

    甲戌,降太尉义恭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戊寅,魏主济河。

    辛巳,降镇军将军武陵王骏为北中郎将。

    壬午,上如瓜步。是日,解严。

    初,魏中书学生卢度世,玄之子也,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阳郑罴家。吏囚罴子,掠治之。罴戒其子曰:“君子杀身成仁,虽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体,终不言而死。及魏主临江,上遣殿上将军黄延年使于魏,魏主问曰:“卢度世亡命,已应至彼。”延年曰:“都下不闻有度世也。”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没者。度世自出,魏主以为中书侍郎。度世为其弟娶郑罴妹以报德。

    三月,乙酉,帝还宫。

    己亥,魏主还平城,饮至告庙,以降民五万馀家分置近畿。

    初,魏主过彭城,遣人语城中曰:“食尽且去,须麦熟更来。”及期,江夏王义恭议欲芟麦翦苗,移民堡聚。镇军录事参军王孝孙曰:“虏不能复来,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议亦不可立。百姓闭在内城,饥馑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资;一入堡聚,饿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虏若必来,芟麦无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对。长史张畅曰:’孝孙之议,实有可寻。”镇军府典签董元嗣侍武陵王骏之侧,进曰:“王录事议不可夺。”别驾王子夏曰:“此论诚然。”畅敛板白骏曰:“下官欲命孝孙弹子夏。”骏曰:“王别驾有何事邪?”畅曰:“芟麦移民,可谓大议,一方安危,事系于此。子夏亲为州端,曾无同异;及闻元嗣之言,则欢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惭,义恭之议遂寝。

    初,鲁宗之奔魏,其子轨为魏荆州刺史、襄阳公,镇长社。常思南归,以昔杀刘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来。轨卒,子爽袭父官爵。爽少有武干,与弟秀皆有宠于魏主,秀为中书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诘责之。爽、秀惧诛,从魏主自瓜步还,至湖陆,请曰:“奴与南有仇,每兵来,常恐祸及坟墓。乞共迎丧还葬平城。”魏主许之,爽至长社,杀魏戍兵数百人,帅部曲及愿从者千馀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诣寿阳,奉书于南平王铄以请降。上闻之,大喜,以爽为司州刺史,镇义阳;秀为颍川太守,馀弟侄并授官爵,赏赐甚厚。魏人毁其坟墓。徐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许。青州民司马顺则自称晋室近属,聚众号齐王。梁邹戍主崔勋之诣州,五月,乙酉,顺则乘虚袭据梁邹城。又有沙门自称司马百年,亦聚众号安定王以应之。

    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义恭领南兗州刺史,徙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诏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损,凡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晃监国,颇信任左右,又营园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容养。今殿下国之储贰,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酤贩市廛,与民争利;谤声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无,乃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赐之土田,汉灵帝私立府藏,皆有颠覆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也。武王爱国、邵、齐、华,所以王天下;殷纣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今东宫俊乂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愿殿下斥去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贩卖之物,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至,谤议可除矣。”不听。

    太子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爱,性险暴,多不法,太子恶之。给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宠于太子,颇用事,皆与爱不协。爱恐为道盛等所纠,遂构告其罪,魏主怒,斩道盛等于都街,东宫官属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忧卒。壬申,葬金陵,谥曰景穆。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青、冀二州刺史萧斌遣振武将军刘武之等击司马顺则、司马百年,皆斩之。癸亥,梁邹平。

    萧斌、王玄谟皆坐退败免官。上问沈庆之曰:“斌欲斩玄谟而卿止之,何也?”对曰:“诸将奔退,莫不惧罪;自归而死,将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还平城;冬,十月,庚申,复如阴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将军郎法祐来修好。

    己巳,魏上党靖王长孙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为高阳王;既而以皇孙世嫡,不当为籓王,乃止。时濬生四年,聪达过人,魏主爱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为东平王,燕王谭为临淮王,楚王建为广阳王,吴王余为南安王。

    帝使沈庆之徙彭城流民数千家于瓜步,征北参军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数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绰为侍中。僧绰,昙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众皆以国器许之。好学,有思理,练悉朝典。尚帝女东阳献公主。在吏部,谙悉人物,举拔咸得其分。及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帝之始亲政事也,委任王华、王昙首、殷景仁、谢弘微、刘湛,次则范晔、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绰,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礼之。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九年(壬辰,公元四五二年)

    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馀家在中山者谋叛,州军讨诛之。冀州刺史张掖王沮渠万年坐与叛者通谋。赐死。

    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爱惧诛,二月,甲寅,弑帝,尚书左仆射兰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发丧。延、疋以皇孙濬冲幼,欲立长君,征秦王翰,置之秘室;提以濬嫡皇孙,不可废。议久不决。宗爱知之,自以得罪于景穆太子,而素恶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宫便门入禁中,矫称赫连皇后令召延等。延等以爱素贱,不以为疑,皆随入。爱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于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缚,斩之;杀秦王翰于永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为皇太后,以爱为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领中秘书,封冯翊王。庚午,立皇子休仁为建安王。

    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庙号世祖。

    上闻魏世祖殂,更谋北伐,鲁爽等复劝之。上访于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为:“淮、泗数州疮痍未复,不宜轻动。”上不从。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诏曰:“虐虏穷凶,著于自昔;未劳资斧,已伏天诛。拯溺荡秽,今其会也。可符骠骑、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统,东西应接。归义建绩者,随劳酬奖。”于是遣抚军将军萧思话督冀州刺史张永等向碻磝,鲁爽、鲁秀、程天祚将荆州甲士四万出许、洛,雍州刺史臧质帅所领趣潼关。永,茂度之子也。沈庆之固谏北伐;上以其异议,不使行。

    青州刺史刘兴祖上言,以为:“河南阻饥,野无所掠;脱诸城固守,非旬月可拔。稽留大众,转输方劳;应机乘势,事存急速。今伪帅始死,兼逼暑时,国内猜扰,不暇远赴。愚谓宜长驱中山,据其关要。冀州以北,民人尚丰,兼麦已向熟,因资为易,向义之徒,必应响赴。若中州震动,黄河以南,自当消溃。臣请发青、冀七千兵,遣将领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驱克胜,张永及河南众军宜一时济河,使声实兼举,并建司牧,抚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军都,因事指麾,随宜加授,畏威欣宠,人百其怀。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为大伤。并催促装束,伏听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从。上又使员外散骑侍郎琅邪徐爰随军向碻磝,衔中旨授诸将方略,临时宣示。

    尚书令何尚之以老请致仕,退居方山。议者咸谓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诏书敦谕数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复起视事。御史中丞袁涉录自古隐士有迹无名者为《真隐传》以嗤之。

    秋,七月,张永等至碻磝,引兵围之。

    壬辰,徙汝阳王浑为武昌王,淮阳王彧为湘东王。

    初,潘淑妃生始兴王濬。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宠于上,恚恨而殂,淑妃专总内政。由是太子劭深恶淑妃及濬。濬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劭,劭更与之善。

    吴兴巫严道育,自言能辟谷服食,役使鬼物;因东阳公主婢王鹦鹉出入主家。道育谓主曰:“神将有符赐主。”主夜卧,见流光若萤,飞入书笥,开视,得二青珠;由是主与劭、濬皆信惑之。劭、濬并多过失,数为上所诘责;使道育诉请,欲令过不上闻。道育曰:“我已为上天陈请,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号曰:“天师”。其后遂与道育、鹦鹉及东阳主奴陈天与、黄门陈庆国共为巫蛊,琢玉为上形像,埋于含章殿前;劭补天与为队主。

    东阳主卒,鹦鹉应出嫁,劭、濬虑语泄,濬府佐吴兴沈怀远;素为濬所厚,以鹦鹉嫁之为妾。

    上闻天与领队,以让劭曰:“汝所用队主副,并是奴邪?”劭惧,以书告濬。濬复书曰:“彼人若所为不已,正可促其馀命,或是大庆之渐耳。”劭、濬相与往来书疏,常谓上为“彼人”,或曰:“其人”,谓江夏王义恭为“佞人”。

    鹦鹉先与天与私通,既适怀远,恐事泄,白劭使密杀之。陈庆国惧,曰:“巫蛊事,唯我与天与宣传往来。今天与死,我其危哉!”乃具以其事白上。上大惊,即遣收鹦鹉;封籍其家,得劭、濬书数百纸,皆咒诅巫蛊之言;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穷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获。

    先是,濬自扬州剌史出镇京口,及庐陵王绍以疾解扬州,意谓己必复得之。既而上用南谯王义宣,濬殊不乐,乃求镇江陵;上许之。濬入朝,遣还京口,为行留处分,至京口数日而巫蛊事发。上惋叹弥日,谓潘淑妃曰:“太子图富贵,更是一理,虎头复如此,非复思虑所及。汝母子岂可一日无我邪!”遣中使切责劭、濬,劭、濬惶惧无辞,惟陈谢而已。上虽怒甚,犹未忍罪也。

    诸军攻碻磝,治三攻道:张永等当东道,济南太守申坦等当西道,扬武司马崔训当南道。攻之累旬,不拔。八月,辛亥夜,魏人自地道潜出,烧崔训营及攻具;癸丑夜,又烧东围及攻具;寻复毁崔训攻道。张永夜撤围退军,不告诸将,士卒惊扰;魏人乘之,死伤涂地。萧思话自往,增兵力攻旬馀,不拔。是时,青、徐不稔,军食乏。丁卯,思话命诸军皆退屯历城,斩崔训,系张永、申坦于狱。

    鲁爽至长社,魏戍主秃髡幡弃城走。臧质顿兵近郊,不以时发,独遣冠军司马柳元景帅后军行参军薛安都等向潼关,元景等进据洪关。梁州刺史刘秀之遣司马马汪与左军中兵参军萧道成,将兵向长安。道成,承之之子也。魏冠军将军封礼自浢津南渡,赴弘农。九月,司空高平公儿乌干屯潼关,平南将军黎公辽屯河内。

    吐谷浑王慕利延卒,树洛干之子拾寅立,始居伏罗川;遣使来请命,亦请命于魏。丁亥,以拾寅为安西将军、西秦、河、沙三州刺史、河南王;魏以拾寅为镇西大将军、沙州刺史、西平王。

    庚寅,鲁爽与魏豫州刺史拓跋仆兰战于大索,破之,进攻虎牢。闻碻磝败退,与柳元景皆引兵还。萧道成、马汪等闻魏救兵将至,还趣仇池。己丑,诏解萧思话徐州,更领冀州刺史,镇历城。

    上以诸将屡出无功,不可专责张永等,赐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义恭寻奏免思话官,从之。

    魏南安隐王余自以违次而立,厚赐群下,欲以收众心;旬月之间,府藏虚竭。又好酣饮及声乐、畋猎,不恤政事。宗爱为宰相,录三省,总宿卫,坐召公卿,专恣日甚。余患之,谋夺其权;爱愤怒。冬,十月,丙午朔,余夜祭东庙,爱使小黄门贾周等就弑余,而秘之,唯羽林郎中代人刘尼知之。尼劝爱立皇孙濬,爱惊曰:“君大痴人!皇孙若立,岂忘正平时事乎!”尼曰:“若尔,今当立谁?”爱曰:“待还宫,当择诸王贤者立之。”

    尼恐爱为变,密以状告殿中尚书源贺。贺时与尼俱典兵宿卫,乃与南部尚书陆丽谋曰:“宗爱既立南安,还复杀之。今又不立皇孙,将不利于社稷。”遂与丽定谋,共立皇孙。丽,俟之子也。戊申,贺与尚书长孙渴侯严兵守卫宫禁,使尼、丽迎皇孙于苑中。丽抱皇孙于马上,入平城,贺、渴侯开门纳之。尼驰还东庙,大呼曰:“宗爱弑南安王,大逆不道,皇孙已登大位,有诏,宿卫之士皆还宫!”众咸呼万岁。遂执宗爱、贾周等,勒兵而入,奉皇孙即皇帝位。登永安殿,大赦,改元兴安。杀爱、周,皆具五刑,夷三族。

    西阳五水群蛮反,自淮、汝至于江、沔,咸被其患。诏太尉中兵参军沈庆之督江、豫、荆、雍四州兵讨之。

    魏以骠骑大将军拓跋寿乐为太宰、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长孙渴侯为尚书令,加仪同三司。十一月,寿乐、渴侯坐争权,并赐死。

    癸未,魏广阳简王建、临淮宣王谭皆卒。

    甲申,魏主母闾氏卒。

    魏南安王余之立也,以古弼为司徒,张黎为太尉。及高宗立,弼、黎议不合旨,黜为外都大官;坐有怨言,且家人告其为巫蛊,皆被诛。

    壬寅,庐陵昭王绍卒。

    魏追尊景穆太子为景穆皇帝,皇妣闾氏为恭皇后,尊乳母常氏为保太后。

    陇西屠各王景文叛魏,署置王侯;魏统万镇将南阳王惠寿、外都大官于洛拔督四州之众讨平之,徙其党三千馀家于赵、魏。

    十二月,戊申,魏葬恭皇后于金陵。

    魏世祖晚年,佛禁稍弛,民间往往有私习者。及高宗即位,群臣多请复之。乙卯,诏州郡县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民欲为沙门者,听出家。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于是向所毁佛图,率皆修复。魏主亲为沙门师贤等五人下发,以师贤为道人统。

    丁巳,魏以乐陵王击忸为太尉,南部尚书陆丽为司徒,镇西将军杜元宝为司空。丽以迎立之功,受心膂之寄,朝臣无出其右者,赐爵平原王。丽辞曰:“陛下,国之正统,当承基绪;效顺奉迎,臣子常职,不敢慆天之功以干大赏。”再三不受,魏主不许。丽曰:“臣父奉事先朝,忠勤著效。今年逼桑榆,愿以臣爵授之。”帝曰:“朕为天下主,岂不能使卿父子为二王邪!”戊午,进其父建业公俟爵为东平王。又命丽妻为妃,复其子孙。丽力辞不受,帝益嘉之。

    以东安公刘尼为尚书仆射,西平公源贺为征北将军,并进爵为王。帝班赐群臣,谓源贺曰:“卿任意取之。”贺辞曰:“南北未宾,府库不可虚也。”固与之,乃取戎马一匹。

    高宗之立也,高允预其谋,陆丽等皆受重赏,而不及允,允终身不言。甲子,周忸坐事赐死。时魏法深峻,源贺奏:“谋反之家,男子十三以下本不预谋者,宜免死没官。”从之。

    江夏王义恭还朝。辛未,以义恭为大将军、南徐州刺史,录尚书如故。

    初,魏入中原,用《景初历》,世祖克沮渠氏,得赵匪攵《玄始历》,时人以为密,是岁,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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