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立法起源
时间:2019-01-30 18:35:58 编辑:xinzhengjiaoyu 点击量:3838次
老年人立法,是在推行社会保障事业(养老保险、公共扶助事业和社会福利服务等)立法中最主要的立法。早在1889年德国公布了世界第一部《养老保险法》。相应的,其后英、法、北欧、瑞典、丹麦等国家亦有类似立法的出台。1935年,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制定了第一部包括老人保险、社会保险、公共扶助、儿童和社会服务的《社会保险法》。这一立法,二战后,成为美国政府推行“福利国家”的一项重要措施的立法。二战后的日本1954--1973年,也先后公布了《厚生年金法》、《国民年金法》、《老年人福祉法》,韩国1960--1973年,先后公布了《军人养老法》、《福利养老金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一不同程度和不同内容的这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