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中外,碑文自古以来,在形式上都可以不拘一格,下面仅就格式相对稳定的几种常用碑文的写作作一简单介绍。
(一)最常见的碑文:墓碑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X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常听说的碑文: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特殊用途的,不一定是写给逝者的碑文: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建桥或者建学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和文种名称构成。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桥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
墓志铭和范文
墓志铭为在坟墓中或坟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迹所写的一份简介,尤其对于伟大或值得纪念的人其墓经常有墓志铭,在中国和西方都有这种习俗的存在,但是近代中国已不流行写墓志铭。
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墓志铭一般是铭主死后由别人撰写,偶有铭主本人生前撰写的。
关于墓志铭的具体写作,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如行业墓志铭:
1. 医德誉同济,人品励后辈;笑貌今犹在,怀念到永恒
2. 教师:鞠躬尽瘁,精心治校育桃李;风范长存,德才兼备铸师魂;为人师表, 桃李天下;献身教育,功在千秋;
3. 育传身教,育人一方;尽心尽责,勤勉一生
碑文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