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停用原登录方式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等安全风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将停用原登录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登录方式停用时间
自2020年11月26日起,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将停用原登录方式,不再支持原密码登录和原证书登录两种方式。
二、新登录方式操作说明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分为企业登录、自然人登录、代理登录三个入口。三个入口都要与登录的具体办税人员进行实名关联。
(一)企业登录
办理企业业务的纳税人,通过“企业登录”入口进入,可以使用以下两种登录方式:
1、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身份证号/操作员代码+用户密码+验证码;
2、证书登录:使用税控盘、金税盘登录时,首先使用证书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办税人员,并输入办税人员密码。
3、注意事项
(1)对于正常在用的电子税务局老用户,首次使用“密码登录”时,办税人员初始密码默认为企业密码,登录后需首先设置个人用户密码;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企业办税人员个人用户开通。
(2)对于已完成税务登记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新用户,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可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其中,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增加办税人员。
(3)对于未完成税务登记的新办户,请使用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法人身份证号后六位)+验证码进行登录。在系统中完成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后,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4)如需增加或变更办税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办税人员变更”模块办理。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设置办税人员个人用户登录密码。
(二)自然人登录
办理自然人业务的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登录”入口进入,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用户密码+验证码方式进行登录。
首次办理业务的自然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自然人登录”入口,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系统支持手工录入信息注册、微信小程序注册和支付宝注册三种方式。
(三)代理登录
办理代理业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通过“代理登录”入口进入,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代理人手机号/身份证号+用户密码+验证码方式进行登录。
首次办理业务的代理人,可以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三、其他事项
建议各办税人员尽快设置个人用户密码,采用新登录方式办理网上业务。纳税人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