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年—1567年),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江西分宜人。他是明朝著名的权臣,63岁拜相入阁,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
严嵩十九岁中举,二十五岁时中进士二甲第二名,即全国第五,活脱脱一学霸。被选为庶吉士,为之后入阁拜相打下基础。 严嵩长期先后在北京与南京的翰林院任职。当时的皇帝嘉靖沉迷道教,好长生不老之术,对政事漠不关心,朝中事务皆交由朝臣处理。
内阁首辅夏言得到世宗的宠信,又是严嵩的同乡,于是严嵩拼命讨好夏言。但后来严嵩晋升为太子太傅,羽翼已丰,开始攻击夏言,严嵩又怂恿世宗罢黜夏言。为了一己所欲,严嵩诬告陕西总督曾铣和夏言勾结,只是两度为首辅的夏言被杀害,从此严嵩只手遮天。
严嵩做首辅后任政事糜烂,陷万民于水火,只知一味媚上,窃权罔利。同时,他对所有弹劾他的官僚都施以残酷的打击,轻者去之,重者致死。二十七年杀曾铣,是年杀夏言。三十四年杀杨继盛。三十六年杀沈錬。三十七年杀王忬……无数正直之臣死于严嵩父子之手。 严嵩成为内阁首辅后,继续小心侍奉世宗,世宗赐“忠勤敏达”银印。
严世蕃狂妄至极,甚至在家中宝库内大笑说“朝廷无我富!”众多大臣加以弹劾,皆赖世宗包庇。在严嵩一伙的把持下,“政以贿成,官以赂授。”每一开选,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如七品州判,售银三百两,六品通判售银五百两;刑部主事项治元,用银一万三千就可转任吏部稽勋主事,贡士潘鸿业用银二千二百两,就当上了临清知州。武官中则指挥售银三百两,都指挥七百两,夺职总兵官李凤鸣出银两千两,起补蓟州总兵,老废总兵官郭琮出银三千两,使督漕运。
严嵩父子权倾天下二十年,外不能抵御蒙古侵辱,当蒙古兵临京城下,严嵩竟无耻称这是礼部管辖的事。内不能解百姓困苦,陷万民于水火之中,导致天下怨恨。杨继盛、邹应龙、林润、海瑞等皆舍身上疏,嘉靖皇帝最终下令处罚了严嵩父子。严师傅被绳之以法,严嵩终被抄家,上报金三万二千余两,银二百余万两,另有珠玉宝玩数千件。后人撰写史书,称严嵩之祸对于明朝,不亚于董卓之对于汉朝,可见其祸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