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基于这一形势判断,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权威专家认为,过去5年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在此基础上,亟须将反腐败经验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依法反腐。
法治反腐呼唤反腐败国家立法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
对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一表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腐败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的治理,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种形态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并且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腐败技术含量依然很高,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由于中国仍然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各个领域仍然存在腐败风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仍然没有改变。
“这也为未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宋伟说。
10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发布一条执纪审查信息,辽宁省两名厅级官员接受组织审查。
一名官员是正厅级的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延东,一名官员是副厅级的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作平,后者于今年2月退休。
这两名官员的“落马”,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首次发布执纪审查通报,在此之前,该栏目持续31天未发布执纪审查通报。
自10月31日以来,截至11月2日,该栏目已经通报了5名厅级领导干部审查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行百里者半九十。这意味着,要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还必须一如既往坚持高压反腐。高压反腐的具体实现路径就是: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杜治洲分析说。
宋伟的分析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既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进行了科学判断,也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进行了重大部署。这反映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具有清醒的认识,同时也有决心和能力打赢这场正义之战。
宋伟认为,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反腐败成效的常态化、稳定化,必须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通过反腐败国家立法,使法律成为反腐败的“重器”。
反腐败成效奠定国家立法基础
11月1日17时5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发布了党的十九大闭幕之后第三次执纪审查通报。
这次通报的主角,是甘肃省委原副秘书长唐兴和,他的另一个身份,则是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的秘书。
王三运于今年7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上接受组织调查,9月22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3年4月之前,唐兴和一直在安徽工作,曾担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其后,王三运升任甘肃省委书记,唐兴和到甘肃工作,担任甘肃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两年后,唐兴和担任甘肃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又一年后,担任甘肃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简历显示,唐兴和的仕途止于2017年8月,正处于王三运“落马”之后。
王三运只是5年来中央纪委查处的几百名中管干部之一。
十八届中央纪委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
此外,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18.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
在今年10月26日召开的解读十九大报告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肖培透露:“我们这几年由于强高压、长震慑,外逃人数逐渐递减,2014年外逃人数是101人,到了2015年就是31人,到了2016年就是19人,今年到现在只有4人。”
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指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对此,杜治洲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过去5年,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腐败存量急剧减少,新发腐败增速明显放缓,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过去5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无论从数据还是实际效果来看,都印证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判断。”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宋伟认为,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做法和成效,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党规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提供经验
在杜治洲看来,5年来,我们党强化制度建设,将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以党内法规为体系的党内制度反腐取得重大成果。
在宋伟看来,党内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可以说,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党内制度体系。
“依规治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杜治洲分析说。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杨晓渡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
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党内法规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已成必然趋势,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下一步将以出台国家监察法为基础,推进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
在宋伟看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依法反腐的重要基础,也是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党内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反映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将进一步有效衔接,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对法治反腐的高度重视,必然对反腐败斗争发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宋伟说。
早在2013年3月,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读“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时,提到“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立法重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宋伟认为,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这一要求,是对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强调,需要加快立法步伐,早日完善国家反腐败法律体系。
肖培在前述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国家监察法,是中国的反腐败国家立法之一。
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为了健全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体系,为反腐败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国家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之一,也是最核心的法律,除此之外还包括刑法、防止利益冲突法等配套法律的修订或出台。
“随着各项法律的逐步完善和确立,反腐败国家法律体系也将逐步健全。”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