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瑞卿先后担任公安部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秘书长、解放军总参谋长、中央书记处书记、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 。1978年8月3日病逝,终年72岁。
生平贡献
平乱剿匪
1949年至1959年,罗瑞卿领导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协同有关方面平息了反革命暴乱和武装叛乱340起;建国初期配合国防军剿匪220万人,50年代末基本肃清国内残匪;捕歼、击沉、击伤和缴获国民党船58艘,击落、击伤国民党飞机4架。公安部队还赴朝鲜执行了抗美援朝作战中的后方警卫任务,包括维持战地和后方治安、看押俘虏和警卫板门店谈判等。
打黑除恶
1949年至1950年6月,罗瑞卿领导公安部严厉打击城市盗匪和流氓阿飞活动。在北京、上海等13个大城市共缉捕盗匪5477名。处决了大流氓大恶霸,基本消灭了中国大城市各种黑社会势力、封建行会组织等。
禁毒除害
建国初期,罗瑞卿领导指挥群众性禁毒运动,打击贩毒、售毒、制毒、运毒的大犯、惯犯及开烟馆的大业主、大窝,亲自过问、具体指导重大毒品案件的破获。至1952年底,清除了祸害中国人百余年的鸦片烟毒。
消灭娼妓
1949年11月,罗瑞卿组织领导中国人民消灭娼妓制度、切除社会毒瘤,依法惩办罪大恶极或有血债的妓院老板。封闭妓院,妓女送往妇女生产教养院。对有家可归者遣送回家,有对象者助其结婚,其余的组织学习生产技术,让她们独立谋生。至1953年,彻底消灭城市封建势力,解放妇女,建立健康的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