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阎红彦(1909-1967),又名侯雁。陕西安定(今子长)人。1909年10月出生于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瓦窑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创建晋西游击队,是红军陕甘游击队的创始人之一,转战南北,为建立新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共和国第一批授衔的上将。全国解放后,他先后担任四川省委书记、副省长兼重庆市委第一书记。1959年庐山会议后,调任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昆明军区第一政委、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留下了历史性的业绩。
他主持云南工作的7年,正是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左”倾错误日益严重,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庐山会议又发动了对彭德怀同志的错误批判,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政治生活。1960年冬,全国开始执行一系列调整措施,逐步扭转局势,出现了恢复发展的好势头。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后,又“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5年初,更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到极端,终于导致“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在这样情况复杂、处境艰难的形势下,阎红彦同志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好思想、好作风,通过系统的调查研究,集中群众智慧和经验,采取一系列独特的具体政策措施,大胆地解决了一批急迫问题,稳定了形势,发展了生产,改善了群众生活,增强了民族团结。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对陈伯达、江青等人挑动群众冲击政府机关、揪斗领导干部的做法极为反感,曾在电话中义正词严地质问陈伯达“我就不承认你是代表中央讲话!文化大革命这样搞,谁高兴?……你们这样干下去,是要出乱子的!”1967年1月8日在昆明饮恨自杀,留有“我是被陈伯达、江青逼死的”字条。1978年1月,中共中央对其冤案予以平反,并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了骨灰安放仪式。
大事记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10月参加清涧暴动,失败后在陕北、晋西一带进行兵运工作。
1930年后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的指示,率领一部分武装在汾阳、孝义、中阳地区开展革命斗争。
1931年春与吴岱峰等人创建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任副大队长,与吴岱峰率部东渡黄河来到陕甘之后任大队长。同年秋,晋西游击队先后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谢子长担任总指挥,他和吴岱峰分别担任担任副总指挥兼第一、第二大队大队长,刘志丹到陕甘省委检讨之后亦归队任副总指挥。阎红彦是陕甘晋红军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是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之一。
1932年底因受“左”倾路线的排挤,离开了游击队,赴上海学习。
1933年至1934年夏,先后在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和河北省委军委工作,曾在绥远的孙殿英部开展兵运活动。
1934年秋去莫斯科学习。
1935年回国。
1936年任陕北沿河游击队司令员。东征结束后,沿河游击队改编为红军第三十军,任军长。
1937年至1939年任西北留守兵团第三团团长。
1939年至1942年任留守兵团警备一旅政治委员,曾参与指挥粉碎日本侵略军企图西渡黄河的战斗。后调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后任太行军区三纵队副司令员、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
1948年任三兵团政治部主任。
1949年冬任川东行署主任、川东区党委第一副书记兼统战部部长、川东行署人民法院院长,在领导当地人民进行土改、镇反及恢复和发展生产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1952年~1954年任四川省委副书记、西南行政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5年任四川省委第四书记兼副省长及重庆市委书记。
1956年任四川省委书记兼四川省副省长、重庆市委第一书记。
1958年任西南协作区委员会委员。他敢于实事求是,对当时的浮夸风和某些“左”的错误进行了揭露和斗争。
1969年8月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昆明部队第一政委、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
1963年12月兼任云南省政治协商会议主席。他从云南多民族的特点出发,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提倡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学文化、讲卫生,发展商品经济,使边疆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迫害,
1967年1月8日含冤去世(说他自杀,难以服人)。
1977年12月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