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揆要(1904—1995),陕西省佳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 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的政治工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阎揆要,原名阎奎耀 ,陕西省佳县人。一九二四年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曾任国民第三军骑兵团营长。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七年参加陕北清涧起义。曾在西北军杨虎城部队任警卫团副团长、团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科长、参谋处处长、军政处处长,冀鲁豫军区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军委一局局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西北野战军参谋长,第一野战军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军委情报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军事科学院秘书长、副院长、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