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喆(1906.8 - 1979.5.27),曾用名姚秩章。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一九二八年参加平江起义。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班长、司务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师参谋长,北路军参谋长,陕甘宁独立师师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参谋长、骑兵支队副司令员、司令员,绥蒙军区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第八纵队司令员,第一野战军八军军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汉军区副司令员。是四届全国人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届全国常委,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姚喆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的军事指挥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生平概况
姚喆,1926年任乡农民协会主席。1928年参加平江起义。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八大队班长,五大队司务长、排长,第三师特务连连长,红三军团特务团营长,第一师三团团长、师参谋长,瑞金保卫局总队部总队长,红三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红二十六军第七十八师参谋长,北路军参谋长,陕甘宁独立师师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师三五八旅参谋长,大青山支队参谋长,骑兵支队副司令员、司令员,绥察行政公署主任,塞北军分区司令员,绥蒙军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第八纵队司令员,第一野战军八军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绥远军区副司令员,第二十三兵团副司令员,总高级步兵学校第一副校长、校长,武汉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人生经历
1925年11月参加农民协会。
1926年任乡农民协会裁判委员、主席。大革命失败后,进国民革命军湖南独立第五师随营学校学习。1928年7月在黄公略等率领下,参加平江起义。192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第七团特务队队长,红五军第八大队班长,第五大队司务长、排长,红五军第四纵队第五大队排长,红五军第三师特务连连长。
1929年8月至1930年4月任红五军第四纵队大队长、党委委员。
1931年12月任红三军团特务团营长。
1932年3月至1933年1月任红三军团第五军第一师第三团团长。
1933年1月至6月任红三军团第一师参谋长。后部队缩编,任红三军团第四师第十团参谋长。
1934年4月至7月任红三军团第五师第十五团代理团长。7月在瑞金任国家保卫局政治保卫总队总队长,后改称保卫团,任团长。同年任红三军团第五师第十四团团长。参加井冈山保卫战和打长沙、攻赣州以及中央苏区的历次反“围剿”斗争。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同月至11月任中央红军第二野战纵队代参谋长、政治保卫团团长(至1935年1月)。
1935年1月至2月任红三军团第四师第十团代团长,3月任团长,担负保卫中央首长和机关安全的重任。9月任红军陕甘支队第二纵队第十二大队大队长。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11月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参谋长。
同月至1936年5月任军委后方办事处补充师师长。12月任红军北路军参谋长。参加直罗镇、东征和西征战役。
1936年4月至1937年8月调任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陕甘独立师师长。作战英勇多次负伤、带伤指挥战斗,受到中央军委和军团的嘉奖和表扬,并荣获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的三等红星奖章。全面抗战爆发后,
1937年9月至1938年6月任八路军第一二O师第三五八旅参谋长。
1937年10月至1938年12月任八路军第一二O师参谋处处长。参与领导开辟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38年7月至1940年7月任大青山支队参谋长。
1940年7月至1942年12月任大青山骑兵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1942年10月至1945年2月任中共塞北区工委委员。
1942年12月至1945年7月任晋绥军区塞北军分区司令员。
1944年10月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2月至8月任绥蒙军区司令员、中共绥蒙区委员会委员。其间,1945年4月作为晋绥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会议尚未结束,即奉命率领部队收复大青山南北广大地区,占领平绥线除包头、归绥以外所有重要城镇。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至1949年5月任绥蒙军区司令员、中共绥蒙区委常务委员(至1949年6月)。1947年秋至1949年2月任中共陕甘宁晋绥联防军(1948年3月称联防军区)委员会委员。
1948年7月至12月兼任第八纵队第十一旅旅长。
1948年9月至1949年2月任西北野战军第八纵队司令员、纵队党委书记。
1949年2月至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八军军长、军党委书记兼绥蒙军区司令员。6月任华北军区绥远军区司令员、中共绥远省委常务委员(至1952年8月)。同年12月至1952年7月任绥远(省)军区副司令员,1950年1月至5月任党委副书记,同年5月至1952年7月任党委书记。1950年1月至1952年8月兼任中共绥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51年1月至1952年6月任解放军第二十三兵团党委常委。
1951年3月至1954年3月任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
1951年8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三兵团副司令员,参与率部开赴抗美援朝前线,修建机场。
1952年1月奉命回绥远任省军区副司令员。12月调军事学院学习。
1955年1月至6月任总高级步兵学校党委委员,同年6月至1958年10月任党委第二副书记,1958年10月至年底任党委副书记。
1955年2月至1957年9月任总高级步兵学校第一副校长,1957年9月至1958年任校长。
1960年11月至1975年8月任武汉军区副司令员、党委常委(1961年2月起)。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1979年5月2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