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天(1912.11.5—1984.1.9)男,汉族,原名刘奕生,曾用名刘昆。江西省宁都县第二区龟庄乡湖背村人。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东海舰队司令员、中将。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总部随营学校特派员、组织股股长,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政治教员、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政治部副主任。参加沂蒙山区军民反日军“铁壁合围”作战,组织部队和干部学员掩护山东党政机关和群众突围,取得了反“扫荡”斗争的重大胜利。
人物介绍
生平
刘浩天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3岁入私塾读书。1927年底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少共先锋队组织。1928年到本区一家铁匠铺当学徒,白天跟着铁匠拉风箱,晚上参加少共先锋队秘密活动。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本乡团支部书记兼少共先锋队队长、少共区委组织部长、少共宁都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31年12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红军补充师政治部科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1935年起任红一军团教导营排长、连长,10月随中央红军主力到达陕北。1936年6月起任红军大学俱乐部主任,10月起任庆阳步兵学校营政治指导员。
抗日战争时期
1942年起,先后任八路军第115师教导第2旅政治部副主任,胶东军区教导第2团政治委员、北海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北海地委书记。坚持胶东地区的抗日战争,壮大和发展了抗日根据地。
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至1947年1月任山东军区警备第5旅政治委员。1947年1月起任华东野战军第九纵队25师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政治部主任,7月起任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副政治委员,10月起任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政治委员。1949年2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27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莱芜、孟良崮、潍县、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在渡江战役发起前,参与组织渡江侦察大队潜入长江南岸侦察,为渡江战役总前委、第三野战军和该军制定渡江登陆作战方案和炮兵确立摧毁国民党军江防重点目标,提供了重要情报保障。解放上海时,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组织部队露宿街头,一律不到市民家中休息,曾传为佳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7军政治委员。
抗美援朝
1950年11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第27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第二、第五次战役。其中在第二次战役东线战场长津湖地区,指挥部队创志愿军一次战役成建制地歼灭美军一个加强团的范例。
1951年12月受中央军委之命,负责筹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总高”设在南京紫金山孝陵卫,是中央军委直属的全军步兵干部最高培训机构。筹建之初,校长、政委均未到职,筹建工作的千头万绪都摆在刘浩天面前。1952年10月至1956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主任,1956年4月至1957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57年9月至1958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政治委员;1954年5月至1958年底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监察委员会书记,党委第一副书记、书记。1959年2月至1960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副政治委员兼院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1959年3月起)。1960年3月至1962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院长、党委常委、第二书记(1960年5月起)。
1962年7月至1969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政治委员、舰队党委第二书记。1969年2月至1975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司令员、舰队党委第二书记。参与培育了闻名全军的先进典型“海空雄鹰团”、“海上猛虎艇”。
刘浩天是中共九大代表,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逝世
1984年1月9日在上海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