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健(1911-1959),原名覃秀华,曾用名谭健。广西省东兰县人,壮族。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的政治工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生平概况
覃健,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七军第十九师五十六团代排长,红三军团政治部政卫连排长,红一方面军政卫队警卫营连长、营长,红十五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八团团长,冀鲁豫支队大队长,淮海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新四军第三师十旅副旅长、独立旅旅长兼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军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十二纵队副司令员,苏北军区副司令员,苏北兵协和参谋长,第三野战军九兵团参谋长,华北军区副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参谋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大事年表
1911年5月1日生于广西东兰县第三区板坡乡却里屯一个贫农家庭。
1925年入韦拔群在东兰县北帝岩创办的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1926年结业回乡后参加东兰农民赤卫军第1团,投身当地农民运动,保卫家乡。
1929年12月随赤卫军参加百色起义,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并改名覃健。
先后任红7军第19师56团连宣传员、代理排长。
1931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随红7军转战到中央苏区,任红3军团政治部警卫连排长、第6师16团政治指导员,红3军团政治部警卫连连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三至第五次反"围剿"。
长征中任红3军团保卫队队长、红一方面军警卫营连长。到陕北后,升任方面军警卫营营长。
1936年调任红15军团司令部作战科科长。参加了直罗镇和东征、西征战役。
抗日战争爆发后,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曾留校任队长兼军事教员。
1938年7月调任八路军第115师344旅688团副团长,随部南下开辟冀鲁边抗日根据地。
1939年4月,第344旅特务团、黄河支队、冀鲁豫第5支队等部合编为冀鲁豫支队,任该支队第2大队大队长。
1940年初,冀鲁边支队与八路军第2纵队合编,任八路军第2纵队(后为第5纵队)第5团团长,后随部南下参加创建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3师第8旅23团团长,淮海军区司令员,新四军3师10旅副旅长兼淮海军区副司令员,淮海军分区第3支队司令员。1945年3月,奉命以淮海军分区主力组建新四军3师独立旅,任旅长兼政治委员,率部南下皖江地区支援新四军7师作战,先后参加了收复无为、襄安等地作战。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军区淮海分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12纵队副司令员,苏北军区副司令员,苏北兵团参谋长,第三野战军第9兵团参谋长,参加了益林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上海战役等战役。
上海解放后,任淞沪警备司令部参谋长。
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参谋长,参加了第二、第五次战役和上甘岭战役。
1953年回国后,任华东军区第二副参谋长、南京军区副参谋长。
1955年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1959年7月15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