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仪之(1906年-1986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 ,安徽省六安县人。1933年参加红军。193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86年6月18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0岁。
一、人物生平
1、早年经历
孙仪之的父亲是开小炭铺的,因破产出走,再无下落。孙仪之靠兄嫂资助,读完中学,在一家中药店当学徒,先后在当地和青岛教会医院学医、深造。学成后在其兄主持的医院工作。后参加国民党军队当军医。
2、土地革命时期
1933年,在第四次反围剿战斗中,担任国民党52师6团卫生队队长的孙仪之被俘,参加了红军,任红军卫生学校教员,负责病理和内科教学。
长征时,到干部休养连当医生,照顾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成仿吾、邓颖超等。贺子珍被敌机炸伤腹部,孙仪之和李治冒着敌机扫射为她救治。在长征途中,他被提拔为红军卫生学校教务主任。红军到陕北后,他升任红军卫生学校副校长。
1937年5月,任抗大校务部卫生处处长。9月,任军委卫生部副卫生主任。11月,任军委卫生部卫生主任。
3、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月,任军委卫生部代部长,因卫生部丢失1200元,被记大过一次,后担任副部长。
1938年9月,任八路军前方总指挥部卫生部部长。
1941年,总部卫生部和129师卫生部合并,钱信忠任部长,孙仪之任政委。不久钱信忠去党校学习,孙仪之兼任部长。
1943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4、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任东北民主联军卫生部副部长。
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卫生部部长、第四野战军卫生部部长、中南军区卫生部部长。
5、建国之后
1951年11月,任军委卫生部副部长。
1960年3月-1964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
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86年6月18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0岁。
二、主要作品
编写了《卫生法规》,由军委批准下发施行,对加强卫生业务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三、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