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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在屈辱的巴黎和会签字的谈判代表陆徵祥简介
  • 时间:2023-09-12 19:46:39        编辑:陈心正        点击量:2228次
  • 陆徵祥(1871-1949),字子欣,亦作子兴,晚年号慎独老人,上海人。自幼随父奉基督教。13岁入上海广方言馆学法文,1889年赴北京入同文馆,1892年毕业,被派充驻外公使许景澄的传译生,出使欧洲。先后任三等翻译、秘书,曾充任临时代办。1902年升任三等参赞。1906年任驻荷兰公使,1911年调任驻俄公使。同年改信天主教。辛亥革命爆发后联合驻外使节率先通电拥护共和。民国后,多次出任外交总长,并曾任总理。1919年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巴黎和会,在国内人民和旅法侨民的压力下,拒签对德和约。1920年辞外长职,任全国赈灾督办。后曾出任驻瑞士公使,多次代表中国出席国际劳工大会。1927年7月,在比利时入修道院,1935年晋升司铎。二战期间,主编《益世报》海外通讯,向欧洲妇女介绍中国的抗战,揭露日本侵略暴行。1949年在比利时去世。

    总管外交

    袁世凯当上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30日,任命陆徵祥为唐绍仪内阁的外交总长。陆当时仍在俄国,感到国内面临着极为复杂的外交局势,当外长担子很重,有些犹豫,回家与妻子培德商量,得到了鼓励,于是陆回国就职,陆的夫人也被任命为礼官处的礼官长。

    陆徵祥在民国初年第一次外交总长的任内,曾努力按照西方国家外交部的模式改组外交部。首先,他提出一个新的外交部组织法,提请国会批准,按规章切实遵照执行。其次,改驻外使、领馆为专业机构,从事外交的人员为职业外交官,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担任。第三,加强对驻外使领馆的管理,防止驻外公使在其所辖范围内独断专行,还建立预算和汇报制度、电报密码制度等。陆本人也比较注意培养青年外交人才。

    1912年6月,国务总理唐绍仪辞职。袁世凯为阻止同盟会组织政党内阁,而属意由陆徵祥继任。陆表面上无党派,常标榜“超然主义”,实际上只能听命于袁。

    奉命组阁

    陆徵祥先出任代理总理,6月29日,经参议院多数通过,被袁世凯正式任命为国务总理,各国驻京公使纷纷致函祝贺。于是陆便奉命组阁。同盟会虽同意他任总理,但对组织“超然内阁”抱抵制态度。7月18日,陆出席临时参议院会议,宣布行政方针,并按袁世凯的意向,提出补充六个阁员的名单。他在会上,开口便讲“补充阁员名单”就好比“开菜单作生日”,致使全场哗然,成为笑柄。至于“政见”连一句话也没说,议员们对他大失所望,将他提出的人选一一否决,致使新内阁流产,并演变成全国性政治风波。后经袁世凯以武力威胁和收买拉拢的办法,使参议院通过另外提出的五名阁员的议案,但陆徵祥却因受到失职弹劾而称病不出。数月后陆改任赵秉钧内阁的外长,1913年4月参加了和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签订二千五百万英镑的《善后借款合同》,为袁世凯筹集内战经费。5月,又与俄国公使议订了关于蒙古问题的协定(草约六款)。因被参议院否决,不久便退出内阁,改当袁世凯的外交顾问。

    1915年1月,日本大隈重信内阁提出了旨在独占中国的“二十一条”,袁世凯又起用陆徵祥代替孙宝琦为外交总长。陆与外交次长曹汝霖一起,同日本公使日置益谈判。经过几个月的交涉,日本于5月7日提出最后通牒,迫使袁世凯于5月9日发表声明。声明除第五号五项“容日后协商”外,都加以承认。

    陆徵祥秉承袁世凯的旨意,于5月25日与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正式签订了所谓“中日条约”(亦称“民四条约”)和换文,计有关山东、南满条约二件,换文十三件。内容是关于福建、汉冶萍及旅大租借期延长等问题。总之,除第五号外,原“二十一条”的内容大都包括在内。26日,陆徵祥出席参议院会议,回答关于此次交涉的质问,详细陈述交涉始末和当时政府困难情形和苦衷,力图自圆其说,委曲求全,但对条约丧权辱国的事实,欲盖弥彰。“民四条约”签订后,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国会未予批准,陆遂通电辞职,但未获批准。陆经手签署丧权辱国条约,心里也感到很大压力。

    同年10月,由于袁世凯公开推行帝制,徐世昌预感到政局危机即将来临,托故辞去国务卿一职,袁命外交总长陆徵祥代理徐的职务。12月,正式任命陆为国务卿,仍兼外交总长。次年3月,袁被迫取消帝制,再次起用徐世昌任国务卿,陆继续任外长,至袁于6月病逝时为止。

    1917年初,当北京政府内“府院之争”白热化时期,陆徵祥被聘为段祺瑞内阁所设的外交最高委员会委员。他也主张中国对德奥宣战,加入到协约国方面。1917年12月起,陆徵祥在王士珍、段祺瑞、钱能训三届内阁中连任外交总长。

    巴黎和会

    1919年1月,陆徵祥以外交总长任中国出席“巴黎和会”首席代表,与顾维钧(当时驻美公使)、王正廷(南方军政府外交次长)等其他代表,在人民的推动下曾向“和会”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有:(一)取消列强在华的各项特权;(二)取消日本与袁世凯订立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三)归还大战期间日本从德国手中夺去的山东各项权利。但经过几个月的讨论,中国的要求全被与会列强所拒绝,而日本夺取的山东权益却被明文载入对德和约。这就激起了我国人民的一致反对。在国内人民和旅法华侨,留法学生共同斗争的推动下,陆徵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终于采取了近代外交史上的一项历史性行动:“公共决定,不往签字。”中国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的这一举动,使世界为之震惊,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愿望,开创了在国际舞台上敢于抗争的先例,对以后中国外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陆徵祥一行回国时,受到各阶层人民盛大热烈的欢迎。

    陆徵祥回国后仍任外交总长,至1920年8月辞职,从此离开内阁。他看到五四运动中爱国学生痛打亲日派卖国贼的行动,对外交总长工作心有余悸,也对由于拒签和约受到人们的谅解感到欣慰。1922年出任北京政府驻瑞士公使,同年10月,兼任出席国际联盟代表。继又任驻荷兰及比利时特命全权公使。在1924年以前,他曾以北京政府代表身份多次出席国际劳工大会。

    投身教会

    1926年春,陆徵祥妻培德在瑞士病故。次年5月,他送其妻的灵柩返比利时安葬。当时北京政府在中国人民革命的沉重打击下,面临土崩瓦解的困境。

    1927年7月,陆徵祥进入比利时布鲁日(Bruges)本笃会圣安德修道院。从此一直从事宗教职业,初为修士,1935年6月升为司铎(神父)。他刻苦钻研基督教神学,对天主的信奉也更加虔诚。

    陆徵祥虽身居异国修道院仍不忘祖国的安危,当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对中华民族所遭受的灾难十分关心,也以实际行动加入抗战行列。曾负责编辑《益世报》海外通讯,用“木兰”为笔名,撰写文章,介绍中国妇女在抗战中的思想和行动,呼吁欧洲各国人民支持中国的抗日战争。

    1946年5月,罗马教廷授陆徵祥为比利时圣伯铎禄修道院荣誉院长。1949年1月15日,他病逝于布鲁日圣安德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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