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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辅导
  • 古代扫黄简史
  • 时间:2023-09-15 08:42:00        编辑:宗皓        点击量:1670次
  • 公元前645年,正处在春秋时代。春秋时代有个老牌强国,叫做齐国。这个齐国的创始人,就是当年在野湖边上钓鱼,后来辅佐周文王周武王灭商建周的姜子牙。功成名就之后,周天子就把姜子牙分封到了齐国。可以说这个齐国,它是一个妥妥的老牌强国。到前645年的时候,齐国的国君已经排到了第十六位——齐桓公小白,也就那个曾经打出尊王攘夷的口号,然后九合诸侯,率先称霸的那位。

    齐桓公能称霸,主要靠相邦管仲的辅佐。南阳诸葛氏出道之前,就自比管仲乐毅中的管仲,说的的就是这位齐相。《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国人非之。帮助齐桓公成就霸业之后,管仲建立了一个叫做女闾的地方。女,指女子,闾,指门。女闾两字加起来的意思就是,让女子们在门内的房间居住。管仲是个大政治家,他设立女闾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淫乐,而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来为齐国创收。

    西方历史上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比如雅典改革家梭伦就设立了国营妓院,当地的雅典年轻人对这事儿还表示认可和支持。但是很显然,管仲设立“女闾”,却遭到了时人的反对,因为史书的下一句记载就是“国人非之”,说明齐国的百姓对此是持反对态度的,可以说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有关“禁娼”的声音。

    那么问题来了,在历史上,有没有一些朝代,或者说一些皇帝曾经严厉的实施过扫黄禁娼的活动呢?您还别说,还真有。这第一位,是北宋仁宗赵祯。《画墁录》:嘉祐以前,惟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这句话的意思,赵祯刚刚执政的时候,就定下过这样的规定,负责法律方面的朝廷官员,是不允许嫖妓,更不允许到青楼之地玩乐的。

    皇帝的想法很简单,你本来你就是抓这个工作的,你还以身试法,这肯定是不行的。

    那么有些读者可能就要问了,如果有一位主管刑狱的官员嫖妓被抓,那他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宋会要辑稿》:因宴饮伎乐祗应偶有逾滥者,磨勘转官,须经十年以上后来不曾更犯罪,并与引见。这句话的意思,如果被抓获,皮肉之苦那(大概)是免不了的,除了肉体上的惩罚之外,还要被削官贬职,基本上政治前途就算是废了,而且需要十年之内没有再次违法犯罪的记录,才能有升迁的机会。

    到了仁宗赵祯的堂侄孙宋神宗赵顼即位的时候,朝廷的规定则更加严格:《东轩笔录》:熙宁新法行,督责监司尤切。两浙路张靓王庭志潘良器等,因阅兵赴妓乐筵席。侵夜皆黜责。地方上有三位官员,张靓,王庭志,潘良器受到了朝廷的处罚,理由是他们去参与了一场宴会,而宴会上则有女乐歌妓做陪。你看,这三位官员,还不是召妓,只不过是找了女子陪酒,就受到了严厉的惩处,到了官位不保的地步。

    有宋一代,官方禁娼的力度一直很大,但和明朝相比,那就算是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我们知道,由唐朝以来,朝廷建有教坊,白乐天更有诗云:十年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这里边的教坊,属于是宫廷音乐部门,宫里生孩子啊,吹个喜洋洋,皇帝过寿诞,弹个生日快乐歌,其根本性质就是在庆典时的礼乐工作人员。但是到了明朝,教坊成了教坊司,性质可就大不相同了。

    明朝的教坊司,隶属于礼部,是朝廷的官办妓院。朝廷里的罪臣子女,战争抓获的俘虏,各种案件下狱的犯人,稍有姿色的,就会沦入教坊司中工作。到了教坊司,先学吹拉弹唱,丝竹管弦,学会之后浓妆艳抹,就可以送到由教坊司开办的青楼里,沦为妓女,供商贾娱乐。

    高皇帝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南京城聚宝门外由朝廷主持开办的妓院数不胜数,白天你看不出来,到了晚上就灯红酒绿,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可以说,在当时,这还算是一块颇丰的朝廷收入。但是,朝廷对官员嫖娼属于是零容忍,处罚相当严厉。《菽园杂记》:今挟妓宿娼有禁,甚至罢职不叙。

    明朝官员如果有宿娼狎妓的行为,无论职务大小,立刻开除,永不录用。《寓圃杂记》: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并且,官员如果嫖娼被抓,在明朝的法律体系中,它的罪过只比杀人低一等。

    在洪武年间,不仅要对官员进行罢官的处罚,往往还要廷杖六十,然后流放化外。文臣多有老迈不堪者,六十棍子下去,那就算是不死,也得落个残疾。然而,处罚虽然严厉,但是明朝的官员们似乎并不感冒,他们公然留宿青楼,甚至组团去狎妓饮宴,这种情况逐渐发展,到宣德年间更加严重。

    大明都察院中有三位御史,名唤严皑,何珪,方鼎,这三位仁兄嫖妓成性,到了整晚都泡在青楼里的地步,公然旷工,连续四天不上朝。在自己的治下出了这种事儿,朱瞻基那是相当上火,他立刻就派锦衣卫把这三位仁兄给捉了回来,然后狠狠的给他们安排了一波福利:带枷上朝。我们要知道,这仨人是御史,御史是什么,御史就是言官。那言官又怎么样呢?言官的地位虽然不高,但是权力很大,不仅能弹劾官员,甚至还有公然批评皇帝的权利。而且,他们这种批评和劝谏皇帝的权利往往被视为忠心耿直的表现,更会博得一众臣僚们认可。

    言官的存在,以及言官对皇帝的言论自由,代表了当今皇帝是圣明君主,懂得开言纳谏,所以从古至今的帝王,很少有降罪于言官的,但我们的朱瞻基同志却让这三位言官带着枷板上朝,你可见他当时得恼怒到了什么程度。这样的事情,不止这一桩。《五杂俎》: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

    宣德年间,娼妓业已经不仅仅限于两京,而是遍布于一十三省,青楼妓院成千上百,就连特别偏远的州邑和乡间,也有这样的行当存在。被朝廷派到湖广一带出差公干的御史赵伦,到了地方之后正事儿不干,而是游玩青楼,还和多名妓女淫乐,这事很快被皇帝查实,朱瞻基怒不可遏,直接把赵伦发配到了辽东戍边。对于朱瞻基来说,官员们顶风作案去狎妓,这不仅仅是道德瑕疵或者法纪败坏的问题,而已经有关乎于大明的国运。

    明朝官员的俸禄,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低的,正一品大员一年的工资,也不过是八十七石。靠着如此微博的薪俸,他们怎么有能力到青楼那种高消费场所里鬼混?说白了,还不是靠着搜刮民脂民膏?所以,官员嫖娼的背后,是官僚体制的腐败。而官僚体制一旦腐败,很快就会引起社会矛盾。在这样的考量之下,明宣宗朱瞻基决定,要开展一次根除这种黄色产业链的“扫黄行动”。这几乎是历史上,一个皇帝第一次对他治下的官员们的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公开宣战,年轻的大明宣宗皇帝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他相信孔子的教诲,认为治国首先要为政以德。所以,官员的品德问题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问题,更是关乎王朝根基和兴衰的大事儿,他必须躬亲治理。

    朱瞻基扫黄的命令一经发布,大明两京一十三省无论官办还是民间的青楼,全都遭到了先停业再拆除最后焚烧营业场所的待遇,顺带着把大量从业者全部遣散。《明宣宗实录·卷五七》:礼部当揭榜禁约。再有犯者,严惩不贷。皇帝随后还制定了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除去处罚官员之外,天下间的文人士子更要洁身自好,如果有宿娼狎妓,有功名的革去功名,无功名的终身不许参加科举。《万历野获编·卷二四》:缙绅无以为娱,于是小唱盛行。皇帝雷霆行动,娼妓行业很快在明朝销声匿迹,官员们无以为乐,只能整日唱曲听歌,作为消遣。然而,官妓虽然禁止,但官员们很快畜养起了私妓,他们在自家的宅邸中畜养女乐和倡优,可以说是金屋藏娇,极为隐秘,这么一来,朱瞻基只能是查无可查,禁无可禁,纯纯干瞪眼。

    而在宣宗死后,扫黄工作没人再主持,娼妓行业又很快死灰复燃,甚至比查禁之前更为旺盛。

    正德时,大理寺官员常伦,素好与娼妓厮混,他这种不良的生活作风受到了大理寺领导的批评教育,这哥们心一横,直接辞职,然后光明正大的去狎妓了。

    嘉靖时,明朝皇族鲁端王朱观绽时常在家里和一群女乐赤身裸体,伊王朱典模则亲自跑到洛阳一带采买娼妓,充入王府来侍候自己。

    万历时,在苏州查案的御史邢侗,审查案件时竟然和一名叫做刘八的名妓在牢房中行苟且之事。

    明朝的禁娼运动成效未果,那么清朝的禁娼运动表现如何呢?《雍正会典》:顺治十六年裁革女乐后,京师教坊司并无女子。

    在清初的时候,朝廷里还有教坊司的存在,后来顺治一连两次裁撤教坊司的女乐,而改用宫里的宦官们来充任乐师,到最后皇帝更是把教坊司直接关停了。

    你可以看得出来,从初代皇帝开始,清朝对于娼妓行业也是明令禁止的,甚至在处罚上要比明朝还严厉。禁止官吏士人狎娼。清沿明制,律凡文武官吏,宿娼者杖八十。明朝打六十棍子,清朝则打八十棍子。《大清律例》: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开办青楼场所的,主犯斩首,从犯发配边疆,终生为奴隶。《扬州鼓吹词》:一逢禁令,辙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在这样的严格打击之下,就连如江南扬州那样素来闻名的风月场所,娼妓行业也几乎销声匿迹。不过很显然,清朝最后也没禁住,因为到了清后期,就连皇帝(同治)都开始带头嫖娼,整个行业又开始复苏。从清末,民国,甚至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你比如上海地区,光是登记在册的妓院,就有八百多家。

    封建时代中的扫黄和禁娼,始终就在一禁一松之间博弈,直到新中国的成立,禁娼才变成了现实。封建和旧社会把人变成了鬼,而新中国则把鬼变成了人。

    嫖娼是什么?是对女性人格的践踏,是对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凌辱。卖淫嫖娼物化了女性,这不是性自由,而是性剥削,性侮辱,而且还往往伴随着逼良为娼,人口贩卖,疾病传染,毒品交易...

    万恶淫为首,淫极自杀身,劝君实自思忖,切莫贪淫昧良心。嫖娼不合法,卖淫嫖娼更是违法犯罪,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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