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中国古代教育机构,最早出现在唐玄宗时期的丽正书院。 [1] 正式的教育制度则是由朱熹创立,发展于宋代。当时,由富商、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宋代,著名的书院有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江西上饶的鹅湖书院。粤秀书院是康熙四十九年清廷御批的官办学院,为清代四大书院之首。
宋代书院的兴起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特别是庆历新政之后,在北宋盛极一时。这时出现了四大书院的说法。到了南宋更盛,各延大儒主持,成为理学书院。
元朝书院制度更为兴盛,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明朝初年书院转衰,直到王阳明出,书院再度兴盛。随后书院因批评时政,遭当道之忌,明世宗、张居正皆曾毁书院,尤其是东林书院事件,魏忠贤尽毁天下书院,书院乃大没落。
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等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的士人,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满清入主中国,对书院所保存的元气,犹有余悸,继续抑制书院。雍正十一年(1733年),正式明令各省建书院,改采鼓励态度,书院渐兴;惟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监督,不复宋元时的讲学自由。清 王枚《睢州志·公署》:“今之州署为旧时洛学书院。书院创于雍正时刘公蓟植,广东粤秀书院。道光时马公移建于署西袁氏(袁可立)宅,与州署邻。”
瓦解
直到庚子后新政,庚子诏令将全国书院改制为新式学堂,书院制度瓦解。
自民国年代起在香港、台湾均有不同学校称作「书院」,但已与古代的书院有所出入。 [4]
粤秀书院是康熙四十九年清廷御批的官办学院,为清代广州四大书院之首。
粤秀书院复建于越秀山群岭怀抱之中。为重续文脉,承继道统,书院结合现代人需求,恢复书院讲学、研究、藏书等功能。“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师友在幽静典雅的书院激发思想,成就人生,服务社会。承传“立德、立言、立功,士先立志:有猷、有为、有守,学必有师”的教育目标并继[1]续发扬光大。
香港中文大学是香港唯一「书院联邦制大学」,所有学生及教职员除了有各学术学科上之学院(Faculty),尚会各自隶属其中一间「书院(College)」;书院负责专业学科以外之事宜,如通识教育、宿舍、辅导、奖学金等。
①、中央官府设立,用于收藏、校勘和整理图书的机构。
②、民间设立,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从宋朝开始,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正式形成。
③、也有叫书屋的,如鲁迅笔下的三味书屋。
1.唐代: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玄宗开元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辑经籍、搜求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参阅 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四,《新唐书·艺文志一》、《百官志二》、《张说传》。
2. 宋至清: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有专人主持。宋 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岳麓四大书院; 元代书院遍及各路、州、府; 明清书院更多,但多为习举业而设。清光绪二十七年后,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参阅宋王应麟《玉海·宋朝四书院》、 宋洪迈《容斋三笔·州郡书院》、《元史·选举志一》、《清史稿·选举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