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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经》是文字典籍而非曲谱辨
  • 时间:2021-02-02 14:36:55        编辑:xinzheng_b        点击量:1642次
  •       《乐经》是儒家经典中最尴尬的一部经典。汉武帝立“五经”博士,独《乐经》未立。王莽立《乐经》博士,后人指其伪造,两千年来,聚讼不断。宋代疑古思潮勃兴,不少经典受到质疑,《乐经》之有无或存亡成为话题,一直延续到近代。笔者曾撰《〈乐经〉探秘》一文予以梳理(《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由于《乐经》与整个儒家经典相联系,牵涉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需要也应该进行科学探讨和合理解释,以推动研究的深入,从中或可开辟出传统文化研究的新天地。拙作《〈乐经〉非刘歆王莽伪造辨》(《光明日报》2020年11月2日)便是这种探讨的一部分。因受篇幅限制,一些问题未能展开。陈桐生教授《论〈乐经〉是指曲谱而非文字典籍》(《光明日报》2020年11月30日)对其中一个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给我提供了进一步申述的机会,我真心表示感谢。
           先秦有儒学“六经”之称,《礼记·经解》的“六教”说、《庄子·天运》的“六经”论是其明证。然而,有人认为《礼记》编定于汉代,孔子“六教”说可能是汉人之说;而《庄子》多寓言,说老子与孔子共论“六经”,与史实不符。好在新近出土战国楚竹书明载“六经”,如湖北荆门郭店楚简《语丛一》《六德》等都有“六经”之论。郭店楚简葬于战国中期偏后,与庄子同时,证明《庄子》“六经”说是借老子、孔子发议论,不全是妄说。
           说先秦有儒家“六经”,反对者现已不多。然而,此“六经”是否为文字典籍,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尤以《乐》的争议最大。在部分学者心中,“乐”即音乐,声音之道,诉诸听觉,不诉诸文字,故无文字典籍。《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乐类《总序》便认为:“大抵乐之纲目具于礼,其歌词具于诗,其铿锵鼓舞则传在伶官。汉初制氏所记,盖其遗谱,非别有一经为圣人手定也。”即是说,“乐”散在执礼、歌诗、舞蹈等活动中,并无独立文本;如要寻找独立文本,那也只有先秦遗留的曲谱。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今人在标点古籍时,常常不敢将“乐”加上书名号,以暗示虽有“乐经”之称,其实并无《乐经》文本。
          《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此所谓“六艺”即后人所说“六经”。尤其是《诗》《礼》《乐》教育,在《论语》中多有记载。今人因有《诗经》、《尚书》、《易经》、《春秋》三传和“三礼”等文献存世,不敢否定《诗》《书》《礼》《易》《春秋》为文字典籍,而《乐经》没有公认文本,所以否定起来比较容易。而那些主张《乐经》存世的学者,说法又各不相同。如朱载堉、柯尚迁、朱彝尊、阎若璩、李光地等以为《周礼·大司乐》章即《乐经》文本,程颐、章如愚、熊朋来、丘濬、何乔新等以为《礼记·乐记》即《乐经》文本,林岊、胡寅、刘濂等以为《诗经》即是《乐经》,还有一批学者以为《乐经》存于众经之中。不过,尽管他们意见不同,但认可《乐经》是文字典籍却是一致的。
           认可《乐经》是文字典籍不乏文献依据。儒家“六经”非孔子创作,而是历史文化遗产。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他只是挑选和阐释传统文化典籍作为教育弟子的教材。在他之前,这些教材在不同地区以不同形式存在着。例如,《国语·楚语上》载楚大夫申叔时在回答楚庄王如何教育太子时说:“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道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故志》《训典》等可归入《书》类文献。这说明,在春秋时期的楚国贵族教育中,《诗》《书》《礼》《乐》也是其教育内容,而且都有教材。申叔时的时代要早孔子半个多世纪。这段史实足可证明,儒家“六经”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先秦儒家“六经”是文字典籍,这本无多少疑问。然而,由于受疑经思潮影响,仍有人怀疑某些儒家经典不是文字典籍,“礼”“乐”首当其冲。由于有“三礼”文献存世,疑古者便以“三礼”中没有《礼经》来对抗。而《乐经》是否存世并无定论,自然就更容易被质疑了。其实,《乐经》与《礼经》一样,在先秦是有文本传世的。
            众所周知,秦汉时期的论、说、记、传,都是释“经”文献。既然有《荀子·乐论》和《礼记·乐记》传世,怎么会没有《乐经》文本传世呢?不然,它们的解释对象是什么呢?《荀子·劝学篇》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此所谓学“经”,就是学习儒家经典,包括《诗》《书》《礼》《乐》《春秋》五种。如果没有文字文本,如何“读”?如何“诵”?《汉书·艺文志》云:“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魏文侯师事孔子弟子子夏,其乐师窦公所传《大司乐》章,被后人献于汉文帝,足可证明孔子时代有乐类文字典籍传世。
            主张“乐本无经”的学者多以为“乐”指音乐(包括歌舞,下同)。其实,在孔子那儿,“乐”并不单纯指称音乐。孔子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明确说明“乐”并非只指音乐。孔子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显然指一种人格取向和修身境界。《礼记·乐记》说:“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向方,可以观德矣。”这些论述意在说明,“乐”不能简单地指称音乐。笔者曾指出:礼乐文化之“乐”古音读“洛”“岳”,二音分别出“喜乐”“音乐”二义。而音乐本于人心之喜乐,又是人心之表象,还以陶铸人心为目标。因此,“乐”文化不只是关于音乐的文化,更是关于社会和谐和个人快乐的文化,其旨趣在喜乐,目的是“和同”。而“礼”的依据是人的理性,所维持的是区别社会等级的资源分配,故强调“辨异”,其旨趣也包含喜乐。正如“音”“乐”是“声”的高级形态,“喜”“乐”则是“心”的和谐表达,如果概括为一种精神,那就是快乐精神。(《论周代礼乐文化的快乐精神——以先秦儒家阐释为视域》,《清华大学学报》2018年第2期)既然“乐”是指一种有节制的快乐,那么,“乐”就不仅指称音乐,凡是能够使人快乐的都可称之为“乐”,音乐、诗歌、舞蹈是“乐”,饮宴、游弋是“乐”,学习、收获也是“乐”,“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陵河海,岁有万物成熟,国有圣贤宫观周域官僚,人有言语衣服体貌端修,咸谓之乐”(张守节《史记正义·乐书第二》)。因此,“乐教”不是单纯的音乐教育,而是艺术教育、文学教育、情感教育、人格教育。孔子所谓“广博易良,乐教也”,即是此意。孔子要求弟子“成于乐”,是要他们养成坦荡快乐的君子人格,所以他称自己“乐以忘忧”,赞赏颜回“不改其乐”。而宋儒的“寻孔颜乐处”,正是想承接先秦儒家传统的礼乐文化精神。
           依据包括孔子在内的先秦儒家对“礼乐”的阐释,无论如何得不出《乐经》是曲谱的结论。而从历史事实来考察,也依然得不出《乐经》是曲谱的结论。
           《汉书·艺文志》云:“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乐官为畴官,乐师也世守其职。曲谱为乐师所习,世代相传。而乐师是盲人,其后人中有明目者也往往使其致盲以强化其听力,故有“师旷薰目而聪耳”之说,他们不需要用符号记录这些曲谱来传习古乐。乐工演奏乐曲同样靠演习记忆,制氏“颇能纪其铿锵鼓舞”,大略类此。因此,在畴官和世职未被破坏的西汉之前,无人发明记录曲谱的符号是很自然的事。不是时人没有这种智慧,而是社会没有这种需要。
            事实上,三代乐舞在汉代仍有传习。汉初乐舞《文始》为舜乐《韶》、《五行》为周乐《武》,西汉一直沿用不废;雅乐也有保存,“其八篇可歌,歌《鹿鸣》《狸首》《鹊巢》《采蘩》《采[~符号~]》《伐檀》《白驹》《驺虞》;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间歌”(《大戴礼记·投壶》)。东汉末年,雅乐郎杜夔还能演奏《驺虞》《伐檀》《鹿鸣》《文王》等雅乐曲。既然两汉仍有古乐存世,汉人并未将这些古乐作为《乐经》看待,后人也未发现汉人记录古乐的任何曲谱,我们有何理由说曲谱就是《乐经》呢?四库馆臣正是因为将古遗乐谱视为《乐经》,给自己带来许多困扰,以致无法处理后来大量出现的《词谱》《曲谱》,只得将所谓“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自己否定了曲谱是《乐经》的推测。
           曲谱不可能成为《乐经》还可以从先秦两汉的乐学文献中得到反证。在《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史记·乐书》等乐学著作中,我们看到的都是对乐义和礼乐关系的讨论,却不见有对曲谱的阐释。即使其中提到三代乐舞,也同样是释其义而非释其谱。因为曲谱只是“器”和“艺”,而非儒家提倡的“道”。如果曲谱是《乐经》,为何这些乐学文献都不去讨论曲谱呢?其结论只能是《乐经》不是曲谱。
           《论语》载有孔子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有关“乐”的讨论均涉德行修养,并无关于曲谱的讨论。孔子之所以向师襄学乐,是因为乐师们掌握大量古遗乐谱和演奏技巧,而孔子却重在从中体会古人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境界,这正是他超越乐师和乐工之处。他对古乐的评价是:“《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如果曲谱即是孔门《乐经》,显然是将儒家经典做了技术性理解,犯了孔子所说“君子不器”的大忌。
           至于西汉末年王莽奏立《乐经》博士,其《乐经》究竟是古文经还是今文经,这需要放在西汉政治和经学发展的大势中去理解。总体上说,汉哀帝之前,朝廷所立经学博士皆今文经博士;平帝以后,朝廷所立博士皆古文经博士。笔者所撰《古文经学的发生与〈乐经〉的成立》(《湖北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中有详细讨论,这里就不赘述了。
           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11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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